第1197章 殺氣騰騰的朱元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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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姓的苦難,在乾隆眼裏屁都不算,他讓這兩名涉事官員調查上告的災民,最後以謀反罪誅殺。
至於那兩個荼毒百姓的官員,卻因為辦事有力,升了官!
受害的災民,敢反抗的被斬首;貪沒賑災錢糧的官員,卻因此而升官!
在乾隆的眼裏,自己是爹,官員是兒子,百姓是孫子,兒子打孫子是正常的,如果打死,自己也會教訓兒子。
但你孫子受了欺負,只能等,不能反抗,哪怕是被打死。你敢反抗,就是亂了綱常,我就要砍你的頭!
兩件賑災案,把乾隆的心思彰顯無遺,可笑的是也不知道什麽時候開始,乾隆竟然成了愛民如子,憑明而斷的明君,甚至還有“山東賑災案,一群戲子靠著機智,讓乾隆發現手下那群狗奴才的貪沒,為民伸冤”的故事,說起來,都不夠可笑的。
……
至於第三件事,卻不是賑災案了,而是百姓向皇帝提意見。
同樣是乾隆年間,一個叫吳英的老頭,覺得自己就快死了,有些不甘心,就把自己對國家的忠愛之情,寫到紙上,在官員巡街時,遞上了自己的諫言。
諫言裏,他希望政府可以減免錢糧、減輕底層負擔、各地添設“社義倉”,以救濟貧民,革除鹽商盜案連坐,罪不及家人,禁止種煙、裁減寺僧,減輕社會負擔。
看起來確實不錯,也都是有利於國家百姓的內容,吳英覺得自己都快死了,就算上面不聽,頂多也就是早死兩天,留下一世清名。
結果呢?
吳英被淩遲處死,就是所謂的“千刀萬剮”、“魚鱗剮”,是古代最痛苦的死法之一。
這還不算完,他的弟弟、子侄被判了斬監候,家族裏的女人、孩子,全部給功臣為奴,永世不得超脫。
這是林牧前世《天下有警》裏了解到的一個案例。
聽起來很可笑,乾隆很可笑,這個叫“吳英”的老頭更可笑,身在清朝,竟然還真當乾隆是什麽納諫明君,如此有眼無珠、禍及家人,死不足惜。
……
這樣的三個案例,雖然都是乾隆年間的事情,但差不多也能表現出清朝皇帝,包括康熙對待百姓的態度了,他們求的是“天下太平”,糞坑裏可以臭不可聞,再爛再臭都可以,但只要上面有一層糞皮包著,不讓自己聞見就行。
自己解決不了問題,但可以解決提出問題的人。
這樣的皇帝,史書上對其各種歌功頌德。
第三件事是諫言,且不說他,只說前兩件實在的賑災案子,如果放在朱元璋治下的明朝初期,會怎麽處理呢?
很簡單,剝皮揎草!
只不過與大清朝把酷刑用在百姓身上不同,與“淩遲”一般殘酷的“剝皮”刑罰,朱元璋卻只把它用在貪錢官身上。
在朱元璋時期,貪沒六十兩銀子,就殺!
殺了之後剝皮揎草,就放到衙門裏,官座的旁邊。
想想看,一個縣官處理案務,旁邊整天放著個“人皮口袋”,得嚇成什麽樣?
把開水往貪錢官身上倒,再用鐵刷子一遍遍地刷他,刷得骨肉分離……
把貪錢官吊在鐵鉤上,風幹……
閹割、挖膝蓋……
種種酷刑,基本上全是給那些貪錢官設的。
雖然朱元璋量刑過重,給官員的酬勞也太少,以至於如此酷刑之下,貪官前赴後繼,殺之不絕,但不可否認,朱元璋在對待“害民賊”這個問題上,立場很堅定。
雖然說這些官員裏,為了幾十兩被剝皮很冤枉,但一家哭勝過家家哭,站在百姓的立場上,百姓會對這樣的朱元璋仇視,罵他是“殺人暴君”嗎?
不會!
那朱無璋的“嗜殺惡名”,是誰傳出來的,百姓會這麽說他?還不是那些官員?
而且,朱元璋在對待害民賊這一問題上,在古往今來,都創造了一個極限。
比如說乾隆剛才的那兩件賑災案,放到朱元璋這,百姓被當官的害得無路可活了,有什麽辦法申冤?
告禦狀?
不!
直接把貪錢官押送京城!
在朱元璋時期,還真有這樣一件事,嘉定縣民郭玄二等人,手持《大誥》赴京狀告本縣首領弓兵楊鳳春等害民,被巡檢何添觀留難,弓兵馬德旺索要錢財。事發後,馬德旺被砍頭示眾,何添觀被砍掉雙腳帶枷示眾。
這事在清朝,甚至在其他任何一個朝代,敢想?
但在朱元璋這,一切都變得很正常,直接把當官的給捆了,手持《大誥》,直接送到了京城,一路暢通無阻,來到朱元璋這裏,將害民賊繩之以法,押解的百姓還因此獲得獎賞。
很不可思議是吧?
更不可思議的,是這事被寫進了律法中。
在當時,如果申冤無門,百姓可以手持《大誥》將貪錢官直接押送京城,交由皇帝審理,任何人不得阻攔。
《大誥》還允許老百姓從官署小門沖進去,抓走為非作歹的胥吏,直接送到京城法辦,沿途官員不許攔截。這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上,絕無僅有。
這還僅僅只是朱元璋治國的一個方面,說他治國,其實更像是在治官。
在朱元璋這裏,處理貪錢官,除了以上的嚴刑峻法處理貪錢官;準許、甚至支持百姓控告、捉拿官吏外,對於那些罪狀較輕的官員,也是有相關的處理辦法。
比如說,在明代,地方官員三年一次進京朝覲述職,皇帝照例是要賜宴的。
朱元璋規定:凡政績突出、為官清廉者,賜座,坐著吃;平常官員,有宴無座,站著吃;劣官庸官,無宴無座,排好隊在門口守候,看著別人吃,等裏面酒足飯飽退席後,方許離去。
這就完了?
沒有!
官員做了好事的,在其家鄉的施善亭表功;做了壞事的,在其家鄉申明亭宣揚,引人唾罵。
而那些犯罪留職、免罪覆職的官吏,就更狠了,直接在他們自家的大門上,張貼其以往所犯過失,以示警戒,若還反省的,就依法論處。
地方官如此懲處,京師高官同樣這樣處理,處死之後遺屍街頭只是尋常,最讓朱元璋被那些害民賊仇視的,是他心裏就沒有什麽“法不責眾”的想法。
一人貪?
殺!
百人貪?
殺!
數萬人貪?
既犯國法,為何不殺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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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那兩個荼毒百姓的官員,卻因為辦事有力,升了官!
受害的災民,敢反抗的被斬首;貪沒賑災錢糧的官員,卻因此而升官!
在乾隆的眼裏,自己是爹,官員是兒子,百姓是孫子,兒子打孫子是正常的,如果打死,自己也會教訓兒子。
但你孫子受了欺負,只能等,不能反抗,哪怕是被打死。你敢反抗,就是亂了綱常,我就要砍你的頭!
兩件賑災案,把乾隆的心思彰顯無遺,可笑的是也不知道什麽時候開始,乾隆竟然成了愛民如子,憑明而斷的明君,甚至還有“山東賑災案,一群戲子靠著機智,讓乾隆發現手下那群狗奴才的貪沒,為民伸冤”的故事,說起來,都不夠可笑的。
……
至於第三件事,卻不是賑災案了,而是百姓向皇帝提意見。
同樣是乾隆年間,一個叫吳英的老頭,覺得自己就快死了,有些不甘心,就把自己對國家的忠愛之情,寫到紙上,在官員巡街時,遞上了自己的諫言。
諫言裏,他希望政府可以減免錢糧、減輕底層負擔、各地添設“社義倉”,以救濟貧民,革除鹽商盜案連坐,罪不及家人,禁止種煙、裁減寺僧,減輕社會負擔。
看起來確實不錯,也都是有利於國家百姓的內容,吳英覺得自己都快死了,就算上面不聽,頂多也就是早死兩天,留下一世清名。
結果呢?
吳英被淩遲處死,就是所謂的“千刀萬剮”、“魚鱗剮”,是古代最痛苦的死法之一。
這還不算完,他的弟弟、子侄被判了斬監候,家族裏的女人、孩子,全部給功臣為奴,永世不得超脫。
這是林牧前世《天下有警》裏了解到的一個案例。
聽起來很可笑,乾隆很可笑,這個叫“吳英”的老頭更可笑,身在清朝,竟然還真當乾隆是什麽納諫明君,如此有眼無珠、禍及家人,死不足惜。
……
這樣的三個案例,雖然都是乾隆年間的事情,但差不多也能表現出清朝皇帝,包括康熙對待百姓的態度了,他們求的是“天下太平”,糞坑裏可以臭不可聞,再爛再臭都可以,但只要上面有一層糞皮包著,不讓自己聞見就行。
自己解決不了問題,但可以解決提出問題的人。
這樣的皇帝,史書上對其各種歌功頌德。
第三件事是諫言,且不說他,只說前兩件實在的賑災案子,如果放在朱元璋治下的明朝初期,會怎麽處理呢?
很簡單,剝皮揎草!
只不過與大清朝把酷刑用在百姓身上不同,與“淩遲”一般殘酷的“剝皮”刑罰,朱元璋卻只把它用在貪錢官身上。
在朱元璋時期,貪沒六十兩銀子,就殺!
殺了之後剝皮揎草,就放到衙門裏,官座的旁邊。
想想看,一個縣官處理案務,旁邊整天放著個“人皮口袋”,得嚇成什麽樣?
把開水往貪錢官身上倒,再用鐵刷子一遍遍地刷他,刷得骨肉分離……
把貪錢官吊在鐵鉤上,風幹……
閹割、挖膝蓋……
種種酷刑,基本上全是給那些貪錢官設的。
雖然朱元璋量刑過重,給官員的酬勞也太少,以至於如此酷刑之下,貪官前赴後繼,殺之不絕,但不可否認,朱元璋在對待“害民賊”這個問題上,立場很堅定。
雖然說這些官員裏,為了幾十兩被剝皮很冤枉,但一家哭勝過家家哭,站在百姓的立場上,百姓會對這樣的朱元璋仇視,罵他是“殺人暴君”嗎?
不會!
那朱無璋的“嗜殺惡名”,是誰傳出來的,百姓會這麽說他?還不是那些官員?
而且,朱元璋在對待害民賊這一問題上,在古往今來,都創造了一個極限。
比如說乾隆剛才的那兩件賑災案,放到朱元璋這,百姓被當官的害得無路可活了,有什麽辦法申冤?
告禦狀?
不!
直接把貪錢官押送京城!
在朱元璋時期,還真有這樣一件事,嘉定縣民郭玄二等人,手持《大誥》赴京狀告本縣首領弓兵楊鳳春等害民,被巡檢何添觀留難,弓兵馬德旺索要錢財。事發後,馬德旺被砍頭示眾,何添觀被砍掉雙腳帶枷示眾。
這事在清朝,甚至在其他任何一個朝代,敢想?
但在朱元璋這,一切都變得很正常,直接把當官的給捆了,手持《大誥》,直接送到了京城,一路暢通無阻,來到朱元璋這裏,將害民賊繩之以法,押解的百姓還因此獲得獎賞。
很不可思議是吧?
更不可思議的,是這事被寫進了律法中。
在當時,如果申冤無門,百姓可以手持《大誥》將貪錢官直接押送京城,交由皇帝審理,任何人不得阻攔。
《大誥》還允許老百姓從官署小門沖進去,抓走為非作歹的胥吏,直接送到京城法辦,沿途官員不許攔截。這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上,絕無僅有。
這還僅僅只是朱元璋治國的一個方面,說他治國,其實更像是在治官。
在朱元璋這裏,處理貪錢官,除了以上的嚴刑峻法處理貪錢官;準許、甚至支持百姓控告、捉拿官吏外,對於那些罪狀較輕的官員,也是有相關的處理辦法。
比如說,在明代,地方官員三年一次進京朝覲述職,皇帝照例是要賜宴的。
朱元璋規定:凡政績突出、為官清廉者,賜座,坐著吃;平常官員,有宴無座,站著吃;劣官庸官,無宴無座,排好隊在門口守候,看著別人吃,等裏面酒足飯飽退席後,方許離去。
這就完了?
沒有!
官員做了好事的,在其家鄉的施善亭表功;做了壞事的,在其家鄉申明亭宣揚,引人唾罵。
而那些犯罪留職、免罪覆職的官吏,就更狠了,直接在他們自家的大門上,張貼其以往所犯過失,以示警戒,若還反省的,就依法論處。
地方官如此懲處,京師高官同樣這樣處理,處死之後遺屍街頭只是尋常,最讓朱元璋被那些害民賊仇視的,是他心裏就沒有什麽“法不責眾”的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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殺!
百人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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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萬人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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